乌海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23 09:29:02作者:无忧百科

乌海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乌海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乌海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月2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一)报考市本级岗位资格复审地点

  1.市本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乌海市党员政治生活馆(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大道2号,乌海市党群服务中心三楼)

  2.市本级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岗位:乌海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北路与黄河西街交叉口西北160米,市文体中心南门)

  3.市本级教育系统岗位(教师岗位):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A区一楼阅览室(乌海市海勃湾区团结路东50米)

  (二)报考三区岗位资格复审地点

  1.海勃湾区岗位:乌海市第二中学北楼一楼(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街4号)

  2.乌达区岗位:乌海市乌达区就业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乌海市乌达区神华街永昌佳苑四区南100米)

  3.海南区岗位:乌海市海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门一楼西厅(乌海市海南区老石旦东街12号)

  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安排详见《乌海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分组安排表》(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需要携带的材料

  (一)《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六)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放宽学历报考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经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推荐材料;

  (八)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九)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十)应聘岗位中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时间),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十一)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持自行下载打印的《资格复审通知书》《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资格复审指定地点参加分组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之比)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473-8991628 0473-3158021

  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8049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乌海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分组安排表》

  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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