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5个月,高瓴重返千亿隆基绿能大股东!
2024-04-21
更新时间:2024-04-21 03:11:32作者:无忧百科
内容转载自:古镇杨柳青、七彩辛口、西青微生活
通 告
为做好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有效防御大清河系规划标准洪水及超标准洪水,确保居民安全,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涉及范围内的村民住宅等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拆迁,对该范围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依法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
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涉及的堤防包括西河左堤、西河右堤、中亭河左堤和中亭河右堤;涉及的取土场为中亭河滩地料场。
二、项目涉及单位
杨柳青镇叁街村、肆街村、伍街村、陆街村、柒街村、捌街村、玖街村、拾街村、拾壹街村、拾贰街村、拾叁街村、拾肆街村、拾伍街村、白滩寺村、大柳滩村、前桑园村、后桑园村、西碾坨嘴村18个村,廊坊市杨柳青林场等单位。
三、项目其他情况
该工程已对沿线现状进行了摄录取证。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新划宅基地;严禁挖坑取土;严禁新栽、抢栽树木、苗木、果木、农作物等,违反通告规定抢栽树木、苗木、果木、农作物的一律不予补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后果自负。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该项目施工范围内,严禁新建、翻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律停止建设。上述范围内所涉合法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拆迁;所涉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又无正当理由的,依法立案查处。对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通 告
为做好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有效防御大清河系规划标准洪水及超标准洪水,确保居民人身及财产安全,将对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涉及范围内的青苗、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进行拆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涉及的堤防包括大清河左堤、西河左堤、西河右堤、中亭河左堤和中亭河右堤;涉及的取土场为中亭河滩地料场。堤防总长度39.552km。
二、涉及范围:辛口镇涉及当城、水高庄、第六埠、郑庄子、中辛口、冯高庄6个村。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该项目施工范围内,严禁新建、翻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严禁新划分宅基地;严禁挖坑取土;严禁新栽树木,抢栽抢种的树木、苗木、果木等一律不予补偿;在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律停止建设。
四、该工程已对沿线现状进行了摄录取证。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镇政府将组织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对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