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是否任何时候都可以维权

更新时间:2024-02-26 17:16:36作者:未知

拆迁中是否任何时候都可以维权

导读:

如果房屋因拆迁或违建等原因,遭遇强拆,是不是在任何时刻都可以维权呢?如果我在当时接受了补偿,在几年之后认为补偿数额过低,可不可以再去要求补偿呢?注意法律保护的维权不管是民事也好,诉讼也罢,都是要求期限的。行政维权同样适用时效制度。在个人权利受到侵害时,被拆迁人如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那么将错过维权的最有利时机,后续维权将难如天堑。

案例:

近期,晏清律师收到如下法律咨询:某厂在2008年与当地镇政府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国有土地用于经营厂房。后经当地镇政府口头同意,在租赁土地范围内搭建了800平的厂房。2014年,县政府以新搭建的800平厂房违反《城乡规划法》构成违章建筑的名义,向该厂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并在期限过后派人拆除了该厂的厂房。经与该厂核实,镇政府后续通过租赁土地的租金对该厂进行了补偿。现该厂认为当年的补偿有点少,询问是否还能够通过相关的法律途径得到部分补偿。

以案释法: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上述案例中,该厂在县政府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时60日内没有进行行政复议,也没有在六个月内进行行政诉讼。而在县政府拆除房屋后,同样没有通过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渠道主张权利。如果在已过诉讼时效6个月内依法未主张权利的,则人民法院有权不予立案。且通过该厂的陈述中,我们可以得出,该厂是默认镇政府当年给出的补偿的,在已形成默示同意的基础上再主张赔偿,无疑是极为困难的。

综上,通过以上案例,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团队律师提醒大家:在房屋遭遇了拆除或者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在知道自身权益受损的6个月内主张维权,如果未在有效期限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相应地,维权之路就会变得极为困难。因此,及时委托专业人士对案件进行分析,采取最佳的解决策略,运用法律手段救济自己的合法权益,方为维权的最佳之道!

为您推荐

拆迁中是否任何时候都可以维权

在房屋遭遇了拆除或者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在知道自身权益受损的6个月内主张维权,如果未在有效期限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相应地,维权之路就会变得极为困难。

2024-02-26 17:16

养殖场遇到拆迁时要注意哪几点

一、要坚持进行评估。二、要确保养殖场建筑合法。确保养殖场建筑合法,是提高补偿价格重要的一点。三、做好取证工作。

2024-02-26 17:16

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的程序有哪些

一、作出违法建筑的认定。二、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三、进行催告。四、作出强拆决定。催告结束后,拆迁方就会作出强制执行决定,进行强拆,与合法建筑的强拆不同,这里的强拆决定不需要法院作出,拆迁方可以直

2024-02-26 17:16

房产合同欺诈赔偿几倍?,房产合同欺诈赔偿几倍责任

一般按照三倍的赔偿去执行,如果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进行赔偿。不管签署的是什么类型的合同都是不能再隐瞒、欺诈的情况下去签署的,否则视为是构成了合同欺诈的行为。

2024-02-26 17:15

股东出资义务的加速到期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股东出资义务的加速到期相关的规定,若是债权人等提出的企业破产请求被法院受理,认缴了资金或者是认购了股份的股东,没有足额缴纳出资额,即使之前规定的缴纳年限没有届满,管理人依旧可以要求其承担出资义务。

2024-02-26 17:15

施工期间高空坠物依据什么法律?

施工期间高空坠物适用的法律是《民法典》,该法律规定了确定高空坠物的责任主体,施工单位如果出现高空坠物的情况,责任的主体是施工单位还有建筑单位,如果施工完成责任主体是所有权人。

2024-02-26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