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和效力

更新时间:2023-05-11 16:06:35作者:未知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和效力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和效力

离婚,是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途径。伴随着婚姻关系的终止,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也势必要做一个了断。那么,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基本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协议财产分割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

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法律解答,希望能解决您目前面临的问题。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离婚房产分割方式问题,请您联系,我们将竭力维护您合法权益。

为您推荐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和效力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夫妻均等分割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适当照顾女方原则。1、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2、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2023-05-11 16:06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占罪的客体是私有财产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2023-05-11 16:06

信用卡诈骗罪判多少年?,信用卡诈骗罪判多少年

有下列情形,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使用伪

2023-05-11 16:06

债务担保的种类有哪些?,担保债权的种类

从现有的种类看,有以下分类:1、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承诺把债务的实现。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财产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2、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一

2023-05-11 13:06

拖欠工资如何处理(个人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2023-05-11 13:06

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2023-05-11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