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2024-04-20
更新时间:2024-04-20 17:21:27作者:佚名
一、东莞劳动合同法合同期满公司需要赔付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在当代的社会,签订劳动合同中间是有劳动期限的规定的,如果说劳动合同的期限已经届满,那么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选择是否继续续签合同的,如果是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没有办法续签的话,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这点是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