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去哪里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去哪里解除劳动合同呢
2024-04-20
更新时间:2024-04-20 20:19:45作者:未知
一、什么情况需要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办理信用卡和银行贷款的时候,可能会用到。
2、劳动者去社保部门办理社保或者去劳动部门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时候,会用到。
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出现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时可能会用到劳动合同。
4、有些地区外来务工人员的小孩上学,学校也会要求小孩的父母提供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签订,而且这份合同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般在处理相关的事务时也需要用到劳动合同,所以,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就一定要保管好,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权益。